目前位置: 首頁 > 產業新聞 > 轉知 凡具公司、商業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,應依規定投保「產品責任保險」並持續維持保單有效性,請查照。

轉知 凡具公司、商業或工廠登記之餐飲業者,應依規定投保「產品責任保險」並持續維持保單有效性,請查照。

2025/10/16







 



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© 2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