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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預告訂定「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」草案,並預告廢止「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,暫停受理輸入報驗」。 衛生福利部 (2022/2/8)
  2. 廢止「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,暫停受理輸入報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衛生福利部 (2022/2/21)
  3. 訂定「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衛生福利部 (2022/2/21)
  4. 廢止「104年4月15日FDA食字第1041300613號公告訂定『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』及105年5月10日FDA食字第1051301384號公告修正『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,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』之附件1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22/2/21)
  5. 訂定「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22/2/21)
  6. 預告訂定「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」草案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22/2/8)
  7. 預告廢止「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」。 衛生福利部 (2022/2/9)
  8. 預告訂定「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」草案。 衛生福利部 (2022/2/9)
  9. 本部105年8月5日部授食字第1051302288號函,自中華民 國111年2月21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22/3/2)
  10. 修正「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功能評估方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保健功效評估方法」,並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(2022/3/1)

《目前共 659 筆資料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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